邹明夷说

萋萋芳草唱离愁 萧瑟春江凝不流
才送桃红归梦里 又辞帝子过沙洲
江东渭北思云树 海内天涯白玉钩
安枕清平非我意 少年扬志在神州
剑客 @ 2009-07-08 22:40

1,《最近之五十季——申报馆五十周年纪念》:1872——1922  大开本

2,《人民画报》:创刊号——第6期  大开本

3,《时与文》:创刊号到停刊号

4,《申报月刊》:第二卷(33年)  第三卷(34年1——6月)

5,《阿尔巴尼亚人民民族解放斗争》 画册

6,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纪念册》

7,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体会议纪念册》

8,《列宁照相画册1917——1922》



 
剑客 @ 2009-06-27 19:03

       向往过,怨愤过,理解过,现在是怜爱。

       很早以前,小学老师会在课堂上以丽中作为激励的例子,家长会在饭桌上把他作为孩子的一道美味。

       初中了,接触了竞赛等等,知道丽水不大,知道浙江有许多省重点高中,知道丽中在这些学校里的位置,于是对外面的学校心向往之。

       因为自己没有打开思维没有独立的学习能力不够刻苦等等原因,出去,成了遗憾。

       进了丽中,除了建筑过于紧凑和老式,运动场略显沧桑,其他硬件还好,特别是满园的绿色,还有不得不提的古樟。

       偶尔见到个别人遇到个别事的阴暗,也会怨愤这所百年老校人心不古,但,等略增见识后,发现这些事都是很正常的,没必要为此搞得自己不开心,做好自己就是。这个世界,人们敬畏的是强者,所以,你只有成就自己为一个强者,有机会的话,去同情弱者,那是最好的。虽然上帝创造了人,说,人人生而平等,但这仅仅是说,权利能力的平等,在客观行为上,不是这样的。

       后来觉悟,遇一好老师与进一个好学校一样重要,特别是在初中,高中,在我们还不能独立思考很多问题的时候,或许老师更重要。高一有幸遇到一位值得铭记的班主任,虽然只带了我一年多三个月——陶友林老师。几次和大学朋友聊起,我都用这样一个比喻:
       有的老师他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做一个砖瓦匠,不论你是什么材料,先粉碎,再搅拌,然后进到一个框子里,风干后出来的是一块块一样规格的砖坯,当然,如果你能上进一点,接受窑火的历练,你是可以成材的,但这样的学习这样的教育。。。让学校成了工厂。
       陶老师,我觉得,他是根雕大师,一块材料,知其善而扬之,抑其恶而化之,因势而作,留其棱角、姿态,造其独立人格。(这只是学生肤浅的理解,陶老师的理念不是我一两句话能说尽的)。

       丽中还有很多优秀的老师,我想,如果真能实行小班化,那么每个学生接触优秀老师的机会会更多,或许在一堂平常的课上,或许是一次平常的谈话,恰恰触到了你的心底,然后,你的内心的“四端”中的一端或几端开始生长,开始向善。学习学的就是这个嘛。



 
剑客 @ 2009-06-12 16:13


无题四首


我从去年渡二江,收尽诗书阁中藏。
誓铸青锋天西北,功名成就乃返乡。

政法经楼初见君,玉人天赐不需寻。
以为同是书山客,他朝煮茶话余生。

茶不醉人人自醉,清风杨柳总贪欢。
此情苦恨消何处,梦惊夜半意阑珊。

年少青春价几许?长安城外土一抔。
月中悄拜张廷尉,御史不言吾自羞。




 
剑客 @ 2009-06-05 15:44

廿年前的文汇报



 
剑客 @ 2009-06-03 10:39

同志们辛苦啦 热烈的掌声



 
剑客 @ 2009-06-03 10:37

赵 李 学生 绝 食



 
剑客 @ 2009-06-03 10:29

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二号



 
剑客 @ 2009-06-03 10:27




 
剑客 @ 2009-06-03 10:25




 
剑客 @ 2009-06-03 10:21

旧书处理时侯,抢救了两本,共六期。



 
剑客 @ 2009-05-31 15:45

又是一年高考将近。北方的天都已经闷热了,想必南方山城更加煎熬。

但是,心理是可以遏制生理的。
比方说,临考前的激动与自信足以控制皮肤不去敏感于周围潮热的空气。

说来惭愧,去年却是我的第四年,也是状态相对较好的一年,似乎是将自己的心抓在手心的一年。松了,可以随时收紧,紧了倒是更加享受那种隐隐的压力小痛。
今年不行啦,是那位神道在梦里还是在哪里轻轻吹了一口,变成春日枝头的鸟儿。

记得去年高考,正逢端午,第一年公休,偏偏高三学生不休。
学校是人性化的,高考前夜,免费的“发糕”和“粽子”,不仅味道不错,而且寓意深远。我还是相信这是个好兆头。又“糕”又“粽”,哪里有不高中的。表说这是封建迷信。这叫心理暗示。(PS:点到为止,莫吃太多,英语一门,考至一半,我去了两趟厕所,果然是神迹。)
所以建议今年的小朋友们这几天千万要保持好心态,低调地自信。

最后祝丽中的高三的认识的不认识的小朋友们,加油!




 
剑客 @ 2009-05-28 18:59

        用费老先生自己的话说,《乡土中国》一书应是他的第二期工作的成果之一。第一期,他的工作的重心在于实践研究,书中后记里也提到了民国二十四年,夏,他和前妻王女士同道广西瑶山研究当地瑶民生活......写成《花篮瑶社会组织》,此后陆续还有许多社会学领域的名篇巨著。而他的第二期的重心在于分析“社会的结构”的通论层次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个人对社会学的专业知识接触的不多,但毕竟是学法的,很自然地就把法学的知识融入到读书的过程中。而埃希利就认为,法律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或法律科学或司法判决,而在于社会。我想,也确实是这样的一个道理。法律作为一种规范,仅是社会规范诸多形式中的一种而已。而社会学的研究为理解法律的本质,提供了许多的真知灼见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曾今看过一些关于中国宪政、法制的书,让我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,从清朝末年算起,到今也有百年,但中国在经历了百年的发展后,国人对宪法的感情,以及法制的现状,与西方相比依旧多有遗憾,于是,我想以个人浅陋的水平试着去发掘这背后的原因。恰好,最近再次阅读《乡土中国》这本书时,觉得有点启发,便记下来。


一、传统乡土社会背景的深刻影响(以乡土中国观点为证)

    中国的传统社会时一个稳定的以小农的自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。

    正如费老先生说的,任何一个时代,一个国家,都不可能只有单一的一种社会格局形式。但。其中必有一种格局是主要的。中国传统社会中,也有市、镇,但其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很小,而农村的农业人口始终占多数,于是我们把目光自然先转向农村。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书中提到的,由于农业生产、灌溉工程、安全保卫、土地继承等等原因,形成了乡土社会中,相对封闭的村落。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导致村与村之间的相对的封闭、孤立与隔膜。人们在区域间接触少,生活隔离,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。一个人一辈子,或者一家人的世世代代,他们的生活被囿在了土地上。生于斯,长于斯,死于斯。者让乡土社会中的人们相比城镇或者西方更安土重迁。

    传统的乡土社会中的“己”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个以“己”为中心的向外扩展的同心圆(差序格局)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作者把它比作“水波纹”,十分恰当。这是一种可以向外扩展,又可以向内收缩,既可以对内又伤外有可以对外而伤内的灵活的差序格局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顺着作者的比喻,我们发现站在圆心的“己”与不同的他人间的距离有差别,这时候,“己”与不同的他人间的冷热亲疏就自然产生了。在这样的格局中,人们要遵守水纹的伦理(人伦),要攀关系讲交情,有意无意地做出些“己”与“非己”的相对的变动。
       
    这与西方的“团体格局”差别甚大。

    传统乡土社会中以道德维系着私人关系。

    乡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下,“从己向外推以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,每根绳子被一种道德要素维持着”,所以从己向外推时,路线不同,方式也不同,表现就更不同。所以儒家讲究“父父子子,君君臣臣”,而自然地,人们感情上有冷热亲疏之变,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情;对同一个人,不同的时候也有不同的感情。



二、现代宪政法制的基础以及宪政在我国的发育
       
     现代宪政、法制史西方国家在“政治国家”和“公民社会”分离、互动的基础上产生的。是西方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前后,人民在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过程中,提出了对国家权力分享的要求。在这样的斗争过程中,才形成了一套相对理性的规则。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 这些,正是发生在西方的,一捆捆的稻草似的“团体格局”背景之下,人人平等的传统之中的。在这样的传统社会中,才有卢梭对宪法的这样的理解——“这种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;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,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里,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...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灭的时候,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,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,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。我是说风尚、习俗,尤其是舆论。”是的,西方宪政法制国家的宪政史告诉我们这样一点,一部宪法,只有融入了民族精神和历史传统,才能被铭刻在公民的心里。

     于是当我们回首百年前时,不难发现,当宪政,法制思想随着西方殖民者的坚船利炮进入中华大门后,尤其是在戊戌之后,宪政成为了政客、军阀们让自己的权力合法化的工具和装饰,从《钦定宪法大纲》到后来的《猪仔宪法》再到《中华民国宪法》乃至......形式主义的宪法缺少的就是哺育它的历史传统和社会风俗习惯,又哪里能体现什么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?



三、后话
 
     在我国,传统的自然经济、中央集权、以及传统乡土社会背景下形成的家、国一体的社会心理、文化传统,让专制主义根深蒂固。本该由“政治国家”和“公民社会”二元构成的社会构架中,让国家吞并了公民社会,形成国家利益至上的单维格局。
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但是,我们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,在今日中国社会已经不可和费老先生成书的当年同日而语,多少年来,不可否认,“农村城市化”、“农民工进城”、“义务教育在全国范围内的普及”等等,不仅打破了城乡的绝对二元,也打破了乡土社会中的熟人社会的状态。

     我想,随着经济的继续发展,城市化的推进,科教事业的发展,中产阶级的壮大,还有其他一系列因素,中国的公民社会即将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。在民主和法制的天平上,公民社会以自己理性的市民意识,个体理念等等增加自己的分量,直至可以与政治国家维持平衡。并形成一套理性的规则,一个理性的机制,并以法制保障这个平衡。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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